宜丰县人民检察院理赔鉴定中心与于1997年12月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设立理赔鉴定中心的规定成立,并对外挂牌。
工作宗旨:
严厉打击保险理赔过程中的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,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,保障国家财产和保险人、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我县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稳定。
工作原则:
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坚持实事求是,公正合理。
工作范围:
1、“保险理赔鉴定中心”接受保险公司对保险财产(包括运输工具保险、企业财产保险、家庭财产保险、货物运输保险等)损失原因、程度的鉴定,以及提出疑问的财务账册进行司法会计鉴定。
2、接受保险公司对已保险的机动车辆造成人身伤残程度的检验、评定或法医鉴定,对有疑问的医疗费用进行核查。
3、接受保险公司对索赔单位(保户)提供的各种有疑问的证件、票据、印章的文痕迹鉴定。
4、对重大疑难案件可提前介入,参与现场勘查,获取第一手资料,对骗赔案件予以调查核实。
工作成效:
自设立本“中心”以来,共查处理赔案件上百起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。